囤房稅2.0跟房東有什麼關係?又會對房東帶來怎麼樣的影響?去年通過的《房屋稅修正條例》,完整名稱為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」,也就是俗稱的「囤房稅2.0」版本!租租通整理了新制與現行制度的差異以及注意事項,想了解「囤房稅2.0」,就繼續看下去!
⭐️ 為什麼會有囤房稅2.0?
根據現行房屋稅條例,對於非自住住家用房屋,法定稅率為1.5%-3.6%,並允許地方政府按照所有人在縣市內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。不過目前遇到三個問題:
🔺有10個縣市未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,使得房屋稅負合理化受到影響。
🔺「縣市歸戶」無法反映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房屋的全貌。
🔺部分房屋空置未作使用,建商未依市況調價而持有多戶餘屋。
本次修法旨在精進房屋稅制,解決現行稅制遇到的問題,並且鼓勵多屋者將閒置房屋釋出,減少空置,進而落實居住正義,以實現更公平、更有效率的居住環境。
⏰ 囤房稅2.0什麼時候開始執行?
✧ 112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
✧ 113年7月1日實行新制
✧ 114年5月正式開徵、申報房屋稅適用
⭐️囤房稅2.0有哪些調整呢?
1.提高多屋持有成本,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做出以下調整:
🔺歸戶方式:由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,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。
🔺法定稅率:由1.5%~3.6%,調整為2%~4.8%(特定房屋除外)。
🔺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:各地方政府由「可」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,改為「必須」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。
2.全國單一自住減稅,針對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做出以下調整:
🔺法定稅率:由1.2%,調整為1%。
💡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是指家戶(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。
3.出租申報所得減稅,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(含包租代管)之稅率做出以下調整:
🔺法定稅率:由1.5%-3.6%,調降為1.5%-2.4%。
4.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,針對非自願繼承持有共有房屋者之稅率做出以下調整:
🔺法定稅率:由1.5%-3.6%,調降為1.5%-2.4%。
5.鼓勵建商釋出餘屋,針對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持有年限之稅率做出以下調整:
🔺法定稅率:原本不限銷售期間法定稅率皆為1.5%-3.6%,調整為在合理銷售期間(2年)內者,法定稅率2%-3.6%;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%-4.8%。
⭐️以下三種情況不受囤房稅2.0影響,維持稅率1.2%:
1.自住3戶: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的住家用房屋,無出租且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
2.社會住宅: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,專供出租用的住宅。
3.公益出租人: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,並經主管機關認定的房屋所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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⭐️除了以上幾點,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1.修法後增訂戶籍要件,需遷入「自住房屋戶籍」,才能適用自住稅率。
2.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,修法後不是自然人(例如:法人)不得適用、自然人則以全國3戶為限。
3.考量各縣市因地制宜,位於不同縣市非自住住家房屋適用的稅率可能不同,尤其六都囤房負稅加重,稅率至少為3.2%起跳。
財政部稅率基準,初步擬將全國分為三個組別,分別為﹔甲組為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;乙組為宜蘭縣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屏東縣;丙組為基隆市、南投縣、嘉義縣市、台東縣、花蓮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及連江縣。各組別稅率基準如下表(此為初步規劃,尚未定案)﹔
以上就是有關囤房稅2.0的懶人包,囤房稅2.0的稅制調整帶來了眾多變化,對整體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,希望藉由此篇文章可以幫助大家快速理解這次新制做了哪些調整,了解這些調整對於合理運用房產、減少空置來說至關重要,大家也可密切關注相關政策的變動,並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相應的策略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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