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約擔心自己權利沒有保障,很多房東會選擇將租約拿去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「公證」,但到底可以保障什麼權利呢?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租約公證,能為租客帶來的3大好處!
立即搜尋房源!
可養寵、可報稅、台水台電計費等各種特色房源等你來搜尋🔍
👉 點我搜尋租租通好房源
一、強制執行免訴訟!
公證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夠達到事先存證,避免租賃一方反悔,能夠達到事先約定,也能減少無謂糾紛。如果有約定附加強制執行條款,遇上一方違約就不用再經過漫長法律訴訟,可以直接拿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。像是房東不依約返還押金、租客欠租不走的時候。
二、保障長租的權益!
如果簽約是不定期租約、或簽超過五年以上的長期租約,公證可以保障「買賣不破租賃」,如果房子被賣掉了(變成新的房東),租客還是可以繼續住,權益不受影響。
※不定期租約有這三種情況:
①簽約一開始就沒有約定期限。
②租約超過一年,同時沒有用書面訂定契約。
③租約期間已經過了,房客繼續使用房屋,沒有重新簽約,房東也繼續收取租金。
三、對租客更有保障!
因為公證要準備房屋權狀和房屋稅單,可以確認房東是真正的「房屋所有權人」,還是轉租房子的二房東?(甚至是未經屋主同意而擅自轉租)能夠避免真正的大房東突然跑出來主張權利,要求租客搬走。
立即搜尋房源!
可養寵、可報稅、台水台電計費等各種特色房源等你來搜尋🔍
👉 點我搜尋租租通好房源
沒公證的租約有效嗎?
那也許你會問,我的租約沒有拿去公證,這樣還有法律效力嗎?答案還是有的!只要房東和租客對房屋租賃的內容達成「合意」,就有法律的效力!
公證只是更加保障雙方權利。除非租約有記載違法條款(如約定不得遷戶籍、不得報稅、電費超過台電規範費率等),該條款才是無效!
公證需要準備什麼呢?
房東、租客雙方都要攜帶身分證及印章,而房東需要多準備房屋權利證明文件(如權狀)跟房屋稅單,至法院公證處,或是找合格的民間公證人辦理都可以。費用則根據公證法規定,以「租金總額」或「房屋課稅現值」二者之ㄧ較高者,加上保證金後依級距收取,一般來說費用都不會超過5000元。
有公證的租約反而對雙方都有保障!
經過公證檢驗的租約,在法律條款上會相對符合租屋新制,不會有太明顯偏袒一方的條款。而且若遇到對方違反租約規定時,也有第三方能為你保障權益!
所以,下次看到房東說租約要公證不用再緊張啦~其實這樣反而對租賃雙方都有保障,發生糾紛時也有一個明確的處理方法。一般來說,社會住宅都會進行公證,有些能提供報稅、入籍的房子也會要求租約公證,下次找房子時不妨從這幾個方向試試!
立即搜尋房源!
可養寵、可報稅、台水台電計費等各種特色房源等你來搜尋🔍
👉 點我搜尋租租通好房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