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以下資格即可承租:
1.中華民國國民設有國內戶籍
*已成年
*未成年,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
2.承租人及家庭成員於本縣均無自有住宅
3.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低於$49,805元
4.名下動產$310萬以下/不動產 $549萬以下
5.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國民、公營、社會住宅等
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:
1.承租⼈國⺠⾝分證影本
2.存摺封面影本
3.(戶政事務所)全⼾⼾籍謄本(申請⽇前⼀個⽉內,夫妻分戶者應另檢具期配偶之⼾籍謄本)
4.各⾝分別相關證明文件
(若為現職警消⼈員⼾,檢附實際於本市警消機關在職證明文件,和檢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)